地点:在哪里做爱做的事?
“故事” 要在哪里展开呢?这涉及到地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当然是在床上,但天天都在床上铺开情节,显然局限性很大,而且没有新意。向东说,新婚蜜月,见到床都会莫名地兴奋,那时“性”致勃勃,容易冲动,不讲究地点,“闭上眼睛就是天黑”,躺下去就是一条波澜壮阔的大河,两个“易燃”新人,想的只是二合一的快乐,从不考虑樱桃放在碟里好看还是挂在树上诱人,那是些快活的日子,只要有一张床,整个城市就是他们的,在夜里演绎激情、高潮,床对他们而言,就是全部。
几个月后,卧室的床显得有些呆板了,向东说:“我们应该把战场从卧室推至客厅的沙发上。”在他看来,沙发上的缠绵“有点儿不正经”,但非常有吸引力。显然,沙发上发生的事,无法七平八稳,有点儿走独木桥的感觉,而且身体必须做好多调整,半躺或斜卧,会产生许多奇妙的联想。这时,身体才是“主角”,沙发像种性感的道具。一切显得不那么完整,但有吃水果沙拉的感觉,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吃出情调来。
由此,前戏从枕边扩展到客厅。后来,向东又发展了一个新地点,那是书房的木地板,非常环保,在书香里裸呈,放掉所有包袱,地板就是舞台,自由奔放,随便翻滚。这里带有放纵意味的改变,可以最大限度地放松神经、肌肉和骨骼,让身体语言充分调动起来,洋溢着一种肉欲的疯狂,high到最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