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感情,总是特别的抱有梦,蓝色的、粉色的,活在一个浪漫的世界里,自我而快乐。
在20岁那年,青春无敌的年纪里,我喜欢上李维(化名),李维只比我大一岁,但他处处都比我稳重。校园里的爱情最纯真,像一面平静的湖面,倒影着无限的风景。在二十二岁,我和李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从拥抱到亲吻到一件狭小的旅馆,我将自己交付给了他。
狭小的旅馆里的闷热,汗水与笨拙,让我回忆很刻骨。虽然没有如我想象的那样,将这一夜留到新婚夜,但我仍旧觉得很美好。因为爱情,因为青涩。在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工作,工作了两年,存了一笔小小的存款,买了一辆小小的代步车,生活很是美好。
在我二十五岁这里,我终于与他修成正果。在领证那天,我激动得在他的肩膀上大哭,忍不住的高兴。这几年来,我们走过了无数个坑坑洼洼。家里人的反对,工作上的挫折。这一切的一切,在这一天,我的情绪翻江倒海地狂奔而来。
在新婚前几天,李维说,要不要去医院,这样可以让你的心里没有任何遗憾。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还记得在几年前,在那间狭小的旅馆里,他伏在我耳边说,以后会一辈子疼我。我依旧坚持要把自己的最美好,留到新婚夜。但他说,到那天,可以再去医院,一切完好如初。他柔软的语气,让我迷失了方向。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居然还记得他当初所说的。
他知道,我喜欢一切完好的东西,喜欢有一个完整的回忆,于是在电话里反复地求我,让我去医院修补少女身。我生气了,在那一刻我误会了,误会他是他嫌弃了我。当初,我并不自愿,是他强求我,我才勉强答应的。如今,又要我去做这么丢人的事。可是,爱情是很奇怪的东西,在甜言蜜语下,总能一次又一次地不去计较那些伤痛。好了伤疤忘了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