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途径可以有两种选择
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1、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离婚,须:
1)双方均自愿同意离婚;
2)没子女或就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支付和探视等达成一致意见;
3)无夫妻共同财产或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4)无夫妻共同债务或就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达成一致意见。
就上述内容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
2、办理机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
3、所需资料:夫妻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各自相片、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收回结婚证,向双方发放离婚证。一些地方民政局(如广州)办理离婚还需提前电话或网上预约办理时间。
4、费用是9元每对(广州标准)。
二、诉讼离婚。
1、哪些情况可以诉讼离婚?
所有离婚均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无论是双方同意离婚,还是一方不愿意离婚或是就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割承担无法达成一致,都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只是传统的息讼观念,影响着每一对夫妻,能民政局协议离婚则协议离婚,不到万不得已,往往不会对簿公堂。
2、诉讼离婚程序
1)立案:提起离婚一方向另一方所在地到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及事实和理由。
2)开庭:即使委托了律师,基于身份关系的特殊性,夫妻双方必须到庭参与诉讼,就是否愿意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承担等进行审理。
3)调解:法庭审理,应当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可以是双方和解不离或是自愿到民政局登记离婚。
4)判决:调解不成的,根据开庭情况依法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判决不离,也可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不会向双方出具离婚证,双方持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婚姻状况变更。
3、诉讼离婚所需费用包括:诉讼费(若不涉及财产分割为300元/件)、如请律师费则还有律师费用(金额视个案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