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之一些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培训和宣传力度不够,观念的转变不到位,不了解家庭暴力的特点,对受害人的态度不够端正,缺乏积极保护受害人的责任感等问题,认识上的不到位甚至偏差,影响了反家暴工作的开展和法律实施效果。
法律权威源自人民对法律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不忘初心、对症下药,则是反家暴法有效实施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
最常见的暴力殴打行为
在这一类的家庭暴力中,通常都是男方对女方的殴打行为。在这类的家庭暴力中,表现形式通常是丈夫在情绪激动或者酒后对妻子进行暴力侵害,并对妻子的身体照成一定程度的伤害。所以在家庭暴力之后对家暴的认定方式一般是通过被害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来认定,这个证据通常包括被害人主动到医院进行的验伤报告,或者收集的录音、录像以及聊天记录等等。所以保留证据是最重要的事情,这对家暴的认定以及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让人崩溃的家庭冷暴力
相关的法律条款中也提到,精神上的伤害也被列入到家庭暴力的范围。我们见得比较多的案例就是其中一方对另外一方用冷暴力的方式,使对方的"精神遭到伤害,甚至是到崩溃的程度。然而这种家庭暴力,由于没有在身体上造成什么明显的伤害,往往会被人们忽视,甚至被害者本人有时候也分不清这到底是不是属于家庭暴力,并且不能够引起重视。其实冷暴力对被害人的伤害有时候是更大的,它对被害人的精神造成严重的打击,在这过程中家暴者,往往还会用各种方式来贬低被害人,直到精神奔溃。所以我们必须引起重视。
限制人身自由的另类暴力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身自由的权力,在有的情况下,家暴者可能通过经济封锁,强制拘禁甚至是捆绑的方式限制家人的人身自由。其实这也是一种家庭暴力,对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被害者本人也要时刻警惕,有时候伤害总是不经意间就发生了。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应当明白事情的重要性,和家庭暴力说不,并坚决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人身自由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