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梅艳芳四岁的时候,她就和姐姐梅爱芳经常上台表演,但是这并不是她们喜欢表演什么的,而是为了赚钱。梅艳芳的母亲经常让两姐妹大晚上的出去表演,在舞台上又要唱又要跳,表演完了之后哈药下台一个个的要赏钱,非常的卑微。而且她们还经常被要求去一些歌厅、夜总会之类的地方表演,这些地方难免就会遇到很多流氓,梅艳芳也经常遇到这些流氓的调戏侮辱等等。
可以说梅艳芳的童年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全家的收入都是靠梅艳芳和梅爱芳两人的表演撑起来的,两个哥哥们就用她们赚来的钱读书,而她们一分都不能自己用。那时候她们一晚上表演能赚个六七百元,但是如果后一天比前一天赚的少的话,就会被母亲骂。梅艳芳的小时候和大多数人的小时候不一样,她的小小的心愿都是不敢有的,因为根本不会实现。
梅艳芳的妈妈也是非常的重男轻女,有什么好的都会分给哥哥,什么都不会想到梅艳芳和梅爱芳,有时候饭都吃不饱更何况有零食吃了。一直到梅艳芳快10岁的时候,她才有了自己的零花钱,本来她是一点一点的将零花钱都存起来,但是当吧存钱罐都存满之后,妈妈告诉她说根本不需要这么多钱,后来又都拿走了。梅艳芳从小没有父爱,因为她刚出生的时候,她的父亲就死了,他们都是妈妈拉扯长大的,后来妈妈还找了后爸。
这个后爸原来就是因为家暴才和前妻分手的,现在又到了梅艳芳的家庭中来,在家里经常发脾气,而且骂人都特别的难听,那时候梅艳芳几乎度活在黑暗下,非常的艰苦,心灵上也受到了很大的创伤,只有两姐妹相依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