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通报,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未依法如实进行申报。本来大家觉得,张恒举报了郑爽,应该没事了。其实并非如此本案举报人之一张恒作为郑爽《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涉嫌策划了1.6亿元约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设立“掩护公司”等事宜,并直接操作合同具体执行、催款收款等活动。所以,张恒也难逃其咎。
郑爽因为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共2.99亿元,张恒因为涉嫌帮助郑爽偷逃税被立案检查。这样下来郑爽不算代言产品品牌违约及已投资无法播放影视作品投资方的索赔,相信这2.99亿对郑爽来说是小意思,郑爽只要在限定时间内补齐偷漏税以及罚款金额应该不会吃牢饭,张恒就很难说了,除非他一直待在美国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