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克华
周克华,男,1970年2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塘村人,身高1.67米,曾因贩卖枪支服刑。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制造者,公安部A级通缉犯。自“1-6南京枪击抢劫案”后,公安部明确:“1-6”南京枪击劫案,与此前湖南长沙、重庆发生的6起持枪抢劫杀人案,均系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
周克华从2004年开始持枪抢劫杀人,八年间,游荡3省,杀害10人,伤6人。2012年8月10日,上午9点34分,此案犯再次在重庆沙坪坝区凤鸣山康居苑中国银行储蓄所门前实施枪击抢劫,造成一死两伤。后警方查证明确:案犯系周克华。8月14日凌晨6时50分,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一带被警方击毙。
15、呼兰大侠(此案至今未破,无法确认该人的真实姓名。)
1986年3月28日夜 黑龙江省呼兰县公检法家属楼当晚,有52人惨死家中,均一刀致命。其中,27人为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其余25人是其家属(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凶手,用匕首,在死者家的墙上,留下名号——“呼兰大侠”。
一个平静的小县城,这起案件的概念和效果,可想而知。县公安局,迅速勘察、封锁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通报。同年,4月2日,328专案组正式成立,共计672人(其中包括,北京派来的专家组,省厅的骨干力量,以及全国各地的精英)。经过两年多(确切地说,是两年六个月二十三天)的调查、取证、研究、分析、排查、走访,专案组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情毫无进展。此后,该案永久封存,停止一切调查。
1986年4月6日夜(也就是专案组成立的第4天),北京方面派来的痕迹鉴定专家赵某、王某,在呼兰县公安局招待所被杀。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某及其刑警队的3个刑警,惨死家中,连带家属4人。另,两个专案组成员(职务不详),在住所被杀。案发现场,墙壁上,四个字——“呼兰大侠”。(与328案件相同,凶手为一人作案。刀法纯熟,一刀致命。)
同年4月7日至9月15日期间,呼兰、哈尔滨、阿城三地,先后有人遇害。其中,民警37人、刑警12人、及其家属56人。与前次案件不同,部分死者并非死于家中,而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被凶手从身后偷袭,一刀刺穿颈部,而后,凶手持刀在死者的背部留下名号。经刀痕比对、鉴定,多次凶案的凶器为同一把匕首,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