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剧照
审问过程中,赵斗顺极其从容、冷静,拒不认罪,甚至在法庭一审前,分7次提交了多达300多页的手写请愿书,以示冤枉。他还“义正言辞”地说:“如果找到了我性侵的证据,可以将我交阉割。”
之所以如此嚣张,正是因为赵斗顺曾有17次前科,接受过17次调查,审讯问话对他来说早就是家常便饭了。
很快,警方在犯罪现场的卫生间门框和墙壁上发现了赵斗顺的指纹,而且赵斗顺当时穿的运动鞋和袜子所沾染的血迹也被认定为娜英的血液。
即使铁证如山,赵斗顺仍旧坚持自己是无辜的。
再次出庭时,他一如既往表现得从容冷静,在庭审现场更是彬彬有礼,佯装无辜。而被问到如何解释警方所获取的证据时,他又改口称自己是喝醉了,对当天的事完全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