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幅图就是中华民国时期的一张典妻契约,说的是有人将自己的妻子典于东庄贾某,她为贾家生下儿子或是女儿一百天以后,再独自回去自己原来的家中,贾家付给典妻人陈某80元大洋,立字为据,事后两清的契约书。从这张典妻契约书里面可以看出,这个贾家其实就是想借腹生子,而典妻人陈某的目的是需要一笔大的钱财,各取所需,唯独没有顾忌陈某妻子的感受。
典妻是一种无视女性人权的行为,女性被当做物件被自己的丈夫出租给其他人,最近有同名电影《典妻》开机拍摄,如果这部电影播出去以后,肯定会有更多的人了解典妻这个词的意思,现在是和平年代,人们很难想象生活在典妻盛行的岁月中,女性的地位有多低,她们就如同奴隶般的活着,没有人权和绝对的自由,生活在现代的女性应该珍惜自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