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年,孙红雷铆足干劲,去到北京参加了全国霹雳舞大赛,荣获第二名。
亚军能拿到330块钱的奖金,这个数目对当时窘迫的孙家来说,是一笔不菲的费用,相当于好几个月的生活费了。
至此,父亲对孙红雷有了改观,从开始的抗拒变成了支持。
后来,孙三狼陆续参加了很多比赛,拿了不少好名次,获得价值不菲的奖金和奖品。
孙家也因此,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一跃成为“小康人家”。
这下,孙红雷彻底辍学,凭借着自己精湛的舞技,跟着艺术团到处演出。
他跳一场就能赚100块,一个月有个三十四场演出,月入三四千。
要知道孙父当老师,一个月不过就一百多块钱,孙红雷一个月就赚到父亲三年的收入。
除了演出之外,孙红雷还和当地歌舞厅老板有合作。
他平日里到各地演出,见多识广,劝说老板把歌舞厅改造成夜总会,赚了不少钱。
两人称兄道弟,混迹夜场,好不快活。
老板每月给他不菲的佣金,还专门为其配了一辆车,专程接送。
短短几年时间,孙红雷就攒了十几万块,为父母换了大房子。
那时的孙三狼,手提四万块钱的大哥大,坐在车上,身旁跟着几个小弟,要多拉风有多拉风,引得无数迷妹投怀送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