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达成这个愿望,她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收留了这两个闯入者。
并把伯纳德的伤治好,帮助他们逃离旧人类的追捕。
作为交换条件,伯纳德和列宁娜要带母子俩逃回新伦敦……
其实故事到这里,已经足够吊人胃口了。
如果按照原著改编,势必成为一部神剧
。
只可惜,改掉了这个故事里最出彩的乌托邦内核。
原著中的约翰,喜欢莎士比亚(书名《美丽新世界》正是来自莎士比亚的《暴风雨》第五幕)。
从野蛮之地满怀激情地来到新世界,却意外发现这个新世界并不美丽。
他对真善美的执着追求,与新人类的堕落形成了鲜明对比。
作为原著的灵魂人物,深深地震撼了读者。
然而剧中的约翰,从不读莎士比亚,只是喜欢听摇滚乐。
刚开始对新伦敦有着天然的抵触,觉得其他人都是行尸走肉。
后来却没有坚持自己的立场,逐渐呈现出被新人类同化的趋势。
或是在酒池肉林中,彻底地放飞自我,沉迷于廉价的感官游戏。
或是在灯红酒绿中,重复述说自己的故事,享受成为人群的焦点。
他在新世界过得越如鱼得水,越是行走在人设崩塌的边缘。
更不可置信的是。
只是随随便便发几句牢骚,就引起了厄普斯隆阶层的强烈共鸣。
耍了耍嘴皮子,不费什么力气,就成为了反抗暴动的领军者。
全靠主角光环硬撑!
这样一来,只拍出了原著的皮囊,完全失去了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