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言: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大量证人证言,以证明汉龙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向金融机构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493亿元、美元1.4亿元;出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证明刘维垄断当地赌博游戏机厅、河道采砂权,获利400余万元,通过暴力行为垄断广汉市赌博游戏厅获利数千万元。
法庭调查显示,被告人旷晓燕等人先后在境内邀约刘汉等20余人赴澳参赌,并安排被告人刘淼在澳门为赌客提供出码、换码等服务以获取洗码佣金。旷晓燕当庭供认,刘汉曾在成都向他支付赌债2亿余元,尚欠5亿余元。
在多个合议庭的法庭调查阶段,多组证据证明该组织利用所获利益,为组织成员提供逃跑经费、给予经济补偿、发放工资奖金、偿还赌债、购买住房和租房等,强化控制和维系组织生存发展。
检方指控,2002年5月,被告人桓立柱与仇德峰等人在成都“卡卡都”俱乐部与人发生争执后将尚东泉杀死。刘汉派人疏通关系,桓立柱、王宏伟在被关押36天后释放,仇德峰被判刑4年。
汉龙集团副总裁刘某证言称,“卡卡都案发后,公司没有开除他们,我记得公司一直在给他们发工资。”证人张某证言称,“仇德峰服刑后,我按集团领导的安排去给他送过钱和生活物资。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刘汉的保镖。集团负责出生活费,让他在监狱里过得舒服点。”
敢打敢杀,出了事公司搞定
指控: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刘汉负责决策和指挥整个组织的运转,孙某某负责执行刘汉指示以及汉龙集团日常经营管理,刘小平负责汉龙集团财务管理,通过汉龙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活动聚敛钱财;刘维主要负责领导曾建军、陈力铭、文香灼等人充当打手或保镖,为该组织排挤打击对手。
证言:公诉人当庭宣读被告人缪军的供述称:“刘汉是老大,公司员工要为公司的事敢打敢杀,出了事由公司出面搞定。人在外面躲藏,公司给发工资、费用。”
在刘汉等10人案庭审中,另案被告人田伟出庭接受调查,证明孙某某和刘汉都说过“要敢打、敢冲,打架必须打赢,出了事公司会负责”的话。多名被告人的多份供述显示,为公司利益打架公司会管,有功的奖励、提拔重用,但当刘汉被史俊泉用枪顶着头威胁时,保镖张某某因不敢拔枪,不久刘汉授意将其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