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丧尽天良,狼心狗肺!既害了我姐姐,又坑了我,毁了我高家。我忍无可忍,只得与你分手,独居南京,让你去寻欢作乐。”
无可奈何而理屈词穷的陈独秀,只得求助于亚东图书馆发行公司出版商,每月资助三十元。这样,身患咯血病的高君曼愤愤不平地携带一对儿女,凄凉地独居南京娘家的几间破旧草屋,直至香消玉殒,也没有去见过陈独秀一面。
才华,有时是负累。
如果高君曼不是个才貌双全的女大学生,而是个“一字不识的蠢妇”,她就不会被姐夫的风采迷住,也就不会闹出后来的幺娥子。
陈独秀并非翩翩美少年,高君曼迷醉的,是他的才学、名声与见识。高君曼的姐姐高大众与陈独秀一起生活十几年,也没有被陈独秀的才华折服,因为高大众不在意那些东西。
高君曼陪伴了陈独秀十五年。
这十五年是陈独秀一生的高光时刻,他担任北大教授,参加辛亥革命,二次革命,五四运动,宣传马克思主义,筹备建党,都在这个时期。
高君曼作为陈独秀的妻子和助手,给陈独秀很大帮助。她帮陈独秀整理文稿,接待朋友,掩护陈独秀的革命工作,在陈独秀坐牢期间,她奔走营救陈独秀,还陪着陈独秀一起坐过牢。
这十五年,是高君曼一生最美的年华。
然而再浪漫的爱情,也要接受现实的琐碎,再恩爱的神仙眷侣,也要面对烟火红尘的日子。陈独秀与高君曼的自由恋爱,是陈独秀的自由,不是高君曼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