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检察网,一男博士刘某某一月内6次到重庆市北碚区翁某某摊位偷蔬菜,共盗走番茄、芹菜、藕、丝瓜、莴笋等蔬菜,价值46.5元。案发后,他赔偿被害人翁某500元被取得谅解。北碚区检察院决定对他不予起诉。此前,刘某某曾多次因盗窃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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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46.5元构不构成犯罪?
可能构成。因为盗窃罪不仅看金额,也看情节。这博士不是一次盗窃了46.5元,而是反复多次盗窃。如果单一次46.5元,不构成犯罪,但多次就涉嫌了。
博士的身份对他的处理会有影响么?
会的,当然会的。只不过,是往哪一头影响不好说。如果是个流浪汉,可能都懒得抓他。但如果是个流浪汉,可能抓了他未必会给他不予起诉。
高学历和道德品质没有必然关系,高学历不代表就是高素质。只是小偷小摸这样的事情放在高学历的人身上总有些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