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劳务公司未经批准,近期不得组织务工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确因工作需要前往的,必须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并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要求组织“点对点”集体输送。
各区县、开发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疫情输入工作,主动作为,及时对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返市人员进行摸排,形成动态台账,就地采取“7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密开展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务工返市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备,服从疫情防控分类管理,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故意隐瞒行程轨迹,私自返市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31省份新增本土“1540 22561”
4月8日电,4月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57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6例;本土病例1540例。本土病例分布如下:
上海824例,其中浦东新区306例、松江区107例、闵行区96例、金山区72例、徐汇区40例、奉贤区32例、长宁区29例、杨浦区29例、虹口区26例、静安区23例、嘉定区23例、黄浦区14例、普陀区11例、宝山区10例、青浦区4例、崇明区2例;
吉林617例,其中长春市474例、吉林市136例、白城市4例、白山市2例、四平市1例;
福建20例,其中泉州市19例、厦门市1例;
江苏13例,其中徐州市6例、南京市3例、镇江市2例、苏州市1例、盐城市1例;
陕西11例,均在西安市;
北京9例,其中朝阳区5例、顺义区3例、海淀区1例;
浙江8例,其中宁波市5例、嘉兴市3例;
广东7例,其中广州市3例、佛山市3例、湛江市1例;
山西5例,其中太原市4例、运城市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