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还在紧张地进行,全国医务人员正夜以继日与病毒顽强抗争,官场中的腐败“病毒”也在抓紧清除。山西省水利厅原厅长潘军峰,就在这个时候被宣布“双开”。
网络媒体在报道这起腐败案件时,用了个“赴豪宴喝50年茅台一晚花近4万,顶风大办儿子婚宴”的标题,突出其腐败和嚣张之程度。官方的查处通报中,则有这样的文字表述:潘军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拒不执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事冻结期间特别是省委对其做出免职决定并谈话后,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这段文字其实更耐人寻味,或者说隐含着一个问题,这就是提拔调整干部,到底是“班子”还是“班长”该做的事情。
“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样的论断突出说明了干部工作的重要性。无论是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还是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提拔调整干部都是件大事,也无疑是班子领导集体的重要工作,而不是哪个官员个人的事情,这应该是为官的常识。但是,从潘军峰被查处问题的通报中,显然读出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即提拔调整干部成为“班长”而非“班子”的事情。这就非常值得唠叨唠叨了。
从官方通报中的说法看,潘军峰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发生在“人事冻结期间”,尤其是“省委对其做出免职决定并谈话后”。这说明“人事冻结”的安排,是组织上事先就广而告之了的,不止潘军峰作为厅长是知情的,其他班子成员也当然是知情的。而且从常理来说,班子成员对潘军峰即将去职且已经接受组织谈话,也应该都知情,而不可能浑然不知的。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潘军峰依然成功地主导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这说明了什么呢?这说明潘军峰的违纪违规问题固然不可原谅,而其他班子成员没有坚持原则,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假如其他班子成员坚持原则,集体抵制潘军峰的所作所为,那么“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根本就不可能遂了潘军峰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