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孙小果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先后经历了两次改判。第一次是1999年,孙小果被判处死刑后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调查,这次二审改判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但并未发现徇私枉法情节。改判死缓后,孙小果被投入云南省第一监狱,按照法律,死刑缓期两年期间没有新的犯罪,则转为无期徒刑。如果孙小果就此依法服刑,也不可能再为祸社会,然而,2003年他的母亲孙鹤予刑满释放后,又一门心思要从监狱里捞人。
孙鹤予当时已被开除公职,但李桥忠仕途又有了起色,在五华区城管局担任局长。孙鹤予于是和李桥忠提出让他再去找关系,李桥忠也就一口答应。
调查发现,正是李桥忠和孙鹤予的多方运作,致使2007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启动再审,并最终由死缓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这一再审改判显然极不正常。
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片中介绍道:“中间只要有一个人是严格执法,他的这个事情就走不下去,每一个人都松这么一个小口子,最后就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立案关是再审的第一关,正是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田波开了这第一个口子。孙小果的继父李桥忠曾经在部队服役,他打听到田波也曾经在同一个部队当过兵,就辗转托战友约田波吃饭。
两次每次5万块钱给田波送过10万块钱,田波在这个过程中,就想方设法为李桥忠出主意想办法。
专案组成员介绍道:“李桥忠这个人很掌握中国社会的潜规则,这个事情放在他那儿,尽管他官不大,但是他通过绕,我认识你,你认识他,他认识他,他认识他,最后绕到那儿,这是决策者,行了。那个年代就吃饭,吃吃吃一路吃过去,再集中火力,再送点东西,找到了能办事也能办成事的人。”
调查发现,李桥忠通过不止一个人和时任云南省高院院长赵仕杰打了招呼,其中之一是时任云南省长秦光荣的秘书袁鹏,李桥忠辗转通过一个私人老板结识了袁鹏,送了3万元,袁鹏接受请托给赵仕杰打了个电话。
这些绕着圈子打的招呼起到了作用,赵仕杰找到时任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提了这个案子,大意是如果能动就动一动。
孙小果案再审历时一年,进行了三次审委会讨论,之所以反复讨论,正是因为不少审委会成员都认为,这个案子事实证据没有错误,不该改判。遗憾的是,少数人最终将人情关系和领导意愿带进了属于法律的空间,并凌驾在了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