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五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年度达州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刑事案件5件,民商事2件,行政案件1件。在十个典型案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被告人钟某某妨害传染病
防治罪案。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及被告人悔罪表现,遂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随着疫情防控的升级,隐瞒行程已经触犯了法律,那么哪些情况属于隐瞒行程呢?
2020爆发的新冠
肺炎
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面临的一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场“大考”。排查出出入易发区的信息,并在全国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认真执行相关隔离措施,是从源头切断疫情扩散的基础性防控措施。但是,有些人出于自身利益,故意隐瞒旅行轨迹或密切接触史,拒绝执行防控措施,给控制疫情的传播带来了很大危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在打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活动方面的意见》,确定六种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的具体内容,包括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进行处罚,或伪造、涂改检疫单据、伪造情节等。
具体来看:
一、检疫性传染病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不执行海关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检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检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
二、对检疫性传染病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情况,伪造检疫单据;
三、知悉或应当知悉执行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导致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批准仍逃避检疫、寄送或邮寄进出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