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对于花粉过敏,有些人对树叶过敏,而有些却对药物过敏等等,那么药物过敏的人应该怎么办呢?停止用药?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6大药物过敏症状的表现吧,让你牢牢记住。
「药物过敏」是指服用、涂抹或注射药物后,身体出现免疫性的抗拒反应,其发生几乎无法预期,可能与个人体质、疾病或药物特性有关,绝大多数是轻微症状,如皮肤痒、红疹,极少数可能出现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如史蒂文森氏-强生症候群,甚而导致死亡的严重案例。
食药署表示,我国药害救济给付最主要的不良反应为严重药物过敏反应,由于无法预期,且病人常常忽视初期症状,未即时处置,导致严重药害的发生。用药民众若能定时检视药物过敏早期症状,对「疹、破、痛、红、肿、烧」等6个药物过敏常见前兆症状提高警觉,有助降低药物过敏的严重性。
6大药物过敏早期症状
「疹」:皮肤红疹、搔痒或水泡。
「破」:口腔溃疡。
「痛」:喉咙痛。
「红」:眼睛不适(红肿、灼热)。
「肿」:眼睛、嘴唇肿。
「烧」:发烧。
曾经药物过敏善用纪录卡
另外,有药物过敏史的民众,也可以请医师将过敏药品名称注记于健保IC卡并上传健保署供查询,或适度运用「药物过敏纪录卡」,将药物过敏史纪录于该卡,连同健保卡随身携带,就医时主动告知处方医师,领药时再请药师帮忙核对,以免误用过敏药物。
需注意的是,使用降尿酸药、抗癫痫药等处方药物时,药物过敏的风险较高,民众和医疗人员都要格外留意,若出现「疹破痛红肿烧」6大症状,别仅以为是上呼吸道感染或一般过敏症状,应考虑是否为服用药品后发生之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