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正月,五属大夫要向桓公汇报述职,桓公根据政绩来进行奖惩。
加上实行军政合一、兵民合一的的制度。规定士乡的居民必须服兵役。每家出一人为士卒,每轨为一伍,伍由轨长率领。每里五十人为一小戎,小戎由里司率领。每连二百人为卒,卒由连长率领。每乡两千人为一旅,旅由良人率领。五乡一万人为一军,十五乡共三军,桓公、国子、高子各率一军。农闲时训练,有战事时出征。这样既提高了士兵战斗力,也不必支付养兵的费用。另外,为解决武器不足的问题,规定犯罪可以用兵器赎罪。犯重罪可以用甲和戟赎罪,犯轻罪的可以用盾和戟赎罪,犯小罪可以用金属赎罪,铜用来铸兵器,铁用来铸农具。诉讼成功则要交一束箭。从此,齐国的兵器也渐渐充足起来。
亦通过减少税收,增加人口的生育水平。从而提高齐国的总体人口数量。对商业特别是盐商加以重税,以补足税收的差异。并实行了粮食“平准”的政策,避免富人抢夺穷人的粮食,进一步限制贫富的差距。也间接承认了农民自由买卖粮食的权利及自由私田的合法性,并且还保障了私田农的生产利润。这种经济政策,亦为经济层面的国君集权。并在齐国各处设立“女闾”,将战犯或罪犯的寡妇充于其间,并抽以税收。这样的做法导致了许多秦人,晋人慕名而来到齐国大大的充实了齐国的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