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0年8月1日新军衔工资标准,陆军排职少尉2024元左右,职务工资1026元左右,基础工资806元左右,其他补助不变。
校官的军衔工资是尉官的1.1至1.25倍,同等军官,海军是陆军的1.07倍,空军是陆军的1.15倍,二炮是陆军的1.2倍。士兵津贴由原来每月380元左右增至480元左右;士官工资一律加40%。文职军官每级增加800至2000元不等级别补贴。
军人新工资制度从2010年8月1日开始实施,而且新任军官及大学毕业入伍的军官要改为签约制,5年一次。新的制度规定服役满15年者可以退役、自主择业、转业等双项选择。2010年下半年各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全部移交地方,所有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的现役军人全部就地转业,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全部更换名称:均称兵役局。以后没有接兵这一说法,所有入伍全部是兵役局护送部队。
此外:随军家属问题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随军去部队没有参加工资的军嫂一律上调工资700元左右。没有随军,只要结婚是军嫂者,若军嫂有下岗者一月补助1000元左右,(根据驻军地方经济不同补助)。
军人工资的具体内容
军人工资是国家以货币形式定期给予军人的一种劳动报酬,是军人物质、文化生活保障的主要来源,是军人生活待遇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军人工资在历史上曾使用过军人薪饷、军人薪资、军人工薪军人薪水、军人薪金等名称。军人工资一般由回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行政机关或军队最高统帅机关以法律形式规定,内容包括工资构成、工资标准、发放办法等。军人工资的标准水平一般要高于政府官员或公务员工资的标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