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不起那些功成名就的任何巨大企业。他举百事可乐的例子,说有些公司做到巨无霸的份子上,产品已经不重要了。百事可乐最多换个瓶子而已。重要的是营销人员,而产品人员的地位下降。产品部门与营销部门的矛盾由来已久,其实我们也常受到类似的困扰。当然,我们处于一个进步的时代,企业都将营销放在前沿,事实上,中国几乎所有牛逼的企业家都是一流的营销人员。其中有相当部分的成功人士,并不了解他旗下企业的技术。甚至以不懂技术为荣。例如马云,网络时代呼风唤雨的大鳄关于电脑据说只有会发邮件的程度。而乔布斯认为自己的厉害之处,是尊重技术。他是个很明确的技术导向的人。他讲假如每个人至少去学一年编程语言,这样会改变你的思维方式。他享受与这些最顶尖人才合作的时间,每个人各管一块,每个人迅速粘合更多厉害的人形成各自团队,形成竞争力。
对于饮料而言,懂得营销也许可以走的久些,但对于科技公司来说,把心思只花在营销上,无疑是恐怖,这些话,明显是针对性的,针对百事公司的John Sculley,这个乔布斯亲手请来的人最终将逼他离开。又差点葬送了苹果。
他认为微软缺乏品位,觉得人类就是有高品位的人带动同类。然后共同进步,他嘲笑微软的产品平庸。他感到不服气的并非微软占据的绝对的市场地位,而是广大用户,对于庸俗的接受。他说微软花了很久时间才懂得比例字体美观的重要性,而这如何定义美观,这需要吸取历来精美书籍的经验。他说微软不过是一个麦当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