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由语音和语义这两个方面所构成的,文字必须能反映语音和语义。文字是语言与书写这两个系统的结合体,它具有形体、语音和语义这三个要素。”语言是利用音波的震动提供人们在听觉所受到的刺激来传递或获得信息的。文字则是利用形体提供视觉上的刺激来传递信息的。所以,文字应具有“形”、“音”、“义”这三个重要的因素。
“文字是记录语言在视觉方面帮助人们交际的工具,和语言比较起来,它只是一种辅助性质的工具,人们利用它可以把自己所要表达的内容传之久远,因为它能把一发即逝的语言变成视而可察、长期流传、广泛传播的书面的东西。”
汉字是文字,是汉民族记录自己语言的统一文字;英文是文字,是世界所有使用英语语言的统一文字;日文是文字,是日本民族的统一文字;德文是文字,是德国人的统一文字……。世界各国都有自己国家的统一文字,他们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并强制人们遵照这个统一规定,使用统一的文字。
说速记是文字,是因为它也具备“形、音、义”三个重要因素,它也是通过形体来刺激人们在视觉方面来获得信息的。它记录的完全是人们的语言或思维,所写出来的符
号“字”,就是完整的语言格式。人们常说一分钟记录多少个字,就是指速记后所记录的结果。从社会的效应看,速记是高效率的记录手段,利用它,可以听到哪就能记录到哪,想到哪就能写到哪,当语音速率在120-200字/ 分之间,使用速记的人完全可以实现音落字出和与语音齐飞的书写效果,这是使用任何一种通用文字所不及的“快字”。所以,我国在1896年蔡锡勇、沈学和力捷三发表他们的学术成果时,使用了《传音快字》、《天下公字》和《闽腔快字》来比喻速记学术,称它们是“字”,要让中国人学会它、应用它,以提高书写的效率,提高人们交际、交流信息的效应。可惜的是,在速记发展的一百多年中,许多人至今还不承认速记是文字,致使影响了整个速记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