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既然按赵忠祥的说法,说那个女人在诬告,毁坏他的名誉,那么经过两三年的准备,赵也该起诉饶颖诬告,损害其名誉权了。在京城,赵要找几个厉害的律师将饶颖起诉,以杀一警百,不让打名人主意的逍遥法外才是,然而,饶颖如此“嚣张”,却未见赵那儿有何动作。
这饶颖叙述的故事确实令人生疑。她是医生,应当知道证据的重要性。她一没有像莱温斯基保存带有精液的裙子,二没有像张钰那样留下录像片。没有这样强有力的证据,写多长的“日记”我们都有义务怀疑。
因此,强烈建议今后类似人等做爱之时,或录像,或留下体液。免得二人将来翻脸时,一方一推二五六,变成谁都说不清的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