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郑年胜把在成都某大酒店做客服接待的唐某书发展成情人关系。郑年胜好豪爽,一伸手向情妇掷出300多万元,让其买房买车,她用43万多元购买一台奥迪。另外郑年胜还每月付给情妇8000至一万元作为生活费。唐某提出要为郑生孩子,郑年胜就给她50万元。一掷万金只为博红颜一笑。做官员情妇真是让女性一步登天,唐某从客服接待一下子变为阔太太,住别墅,开豪车,每月的生活费也足以抵得上几个打工的工资。当然,今天官员如此养情妇比比皆是,并不是希罕事!
郑年胜贪腐行为都发生在任职乡镇、街道期间,这说明当前基层腐败非常之严重。一个副处级官员捞几千万轻而易举。官员没有最贪,只有更贪,小官大贪已成当今腐败新特点。小小街道书记竟步入亿元贪官行列,难怪当今社会多少人一心想当官,当官可“捞”大钱。这告诉人们,我们的反腐究竟有多少死角和盲区?由于监督机制缺憾,使得官员手中权力如脱缰野马,一任“潜规则”大行其道!
郑年胜涉案1.2亿,有7处房产,其中5处是高挡楼盘,并用300多万包养情妇。就是这样巨贪被以在“双规”期间有坦白、退赃等从轻情节判死缓。法律真的很儿戏,正是今天的法律让贪官胆子越来越大。
贪贿亿元、豪宅、情妇几个夺人眼球词汇交织在一起,一串触目惊心的贪腐数字,集中发生在一个街道书记身上。让人不由得反思,我们的监管体系砸的就如此毫无效率?我们该如何评价我们的反腐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