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政变的前因后果
发布/2021年2月12日 3:04 PM
来源:风传媒
作者:林锡星
缅甸民主化进程始于“缅甸恢复法律与秩序委员会”(SLORC)政府后期,即“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时期。
缅甸政府民主转型是自上而下的。1988年,缅甸军队在国家经历数月政局动荡后接管国家政权,同时废除了原有宪法。1993年,军政府开始召集国民大会,启动制宪进程。2003年8月30日,缅甸总理Khin Nyunt(与翁山淑枝的关系很好,是西方认可的改革派)提出“七步走民主路线图”,意要带领缅甸迈向民主,实现民族和解。第一步:恢复自1996年就被军政权束之高阁的制宪国民大会;第二步:大会召开后,采取必要程式,建立真正、有纪律性的民主国家;第三步:草拟新宪法;第四步:公民表决以通过新宪法;第五步:举行自由与公正的人民议会(Pyithu Hluttaw)选举;第六步:召开人民议会;第七步:由人民议会议员组成政府和其它中央机构的轴心,并推选出国家领袖,共同创造一个先进、发展和民主的国家。2003年8月,军政府宣布旨在实现民族和解、推进民主进程的七点民主路线图计划,2004年恢复中断八年的制宪国民大会。
2007年,制宪国民大会完成使命。2008年,全民公决通过《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即如今的宪法。
变革的动力来自将军们内心长期的焦虑。在经过失败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军队权贵资本主义后,当局越发意识到曾经富甲一方的国家在他们手里已经远远落在了邻国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