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报纸”,“人民的公共武器、公共的财产”,“人民群众是它的主人”,这就是当时这家报纸的自我定位。期待着人民群众的“批评和指示”,这就是当时报纸对人民的态度。这种认识,同国际新闻界关于“报纸是社会公器”的共识,是比较接近的。
《人民日报》改版一个月后,中共中央向全国批转了《人民日报》编委会给中央的报告,要求各地党委参照《人民日报》的做法来改进当地的报纸工作。批示特别指出:“过去有一种论调说:‘人民日报的一字一句都必须代表中央’,‘报上发表的言论都必须完全正确,连读者来信也必须完全正确’。这些论调显然是不实际的,因为这不仅事实上办不到,而且对于我们党的政治影响也不好。今后《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除了少数的中央负责同志的文章和少数的社论以外,一般可以不代表党中央的意见,而且可以允许一些作者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同我们共产党人的见解相反的文章。这样做就会使思想界更加活跃,使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愈辩愈明。” 并且强调说:“我们党的各种报纸,都是人民群众的报纸,它们应该发表党的指示,同时尽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这就是1956年前后中共中央对新闻媒介的定位。应该说,当时党的路线还处于正确健康的轨道之上,重视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各方面的意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正确方针。可是不到一年之后,由于中央内部极左路线的不断膨胀,不断以阶级斗争的名义压制民主、镇压人民,《人民日报》和其他党报也跟着抛弃了自己的诺言和正确定位,走上了为错误路线鼓噪、为“反右”运动和“大跃进”摇旗呐喊的错误道路,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众所周知的重大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