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唐天宝、乾元年间先后改名邺郡、相州、邺城,在今天河南北部安阳市一带和河北省临漳县。乾元二年(759)三月,由宦官鱼朝恩督军,李光弼、王思礼、许叔冀、鲁炅先等率官军60万,与史思明精锐部队5万在此决战。结果是,官军死伤惨重。郭子仪断河阳桥以确保洛阳安全。“东京士民惊骇,散奔山谷”,“惟李光弼、王思礼整勒部伍,全军以归”。
河阳,今河南焦作孟州市,此时郭子仪守河阳。乾元二年九月李光弼军弃洛阳退守河阳,此处成为李光弼所部军队与史思明叛军激战之地。上元元年(760)四月,李光弼于此大破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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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有位杜甫研究专家提出一个奇葩的观点:老翁是逃兵。
唐朝传至肃宗乾元年间,府兵制(类似民兵,平时务农战时参军)已经消亡,朝廷征兵采用的是募兵制——职业军人。《新安吏》“府帖昨夜下,次选中男行”。可见当时由于战事紧张,官军损失惨重,兵源不足,实际上出现了非常规征兵(抓丁)的现象。
杜甫《石壕吏》中“有吏夜捉人”,一是夜里,二是捉人,可见迫于形势,官府抓丁,已是权宜之计,未必有法可依。因此,老翁逃开,未必违法。更何况,这个家庭的三个儿子,已经全部参军,其中两个在邺城之战中阵亡。因此,无论是从人性角度讲,还是从社会稳定、王朝利益角度讲,“有吏夜捉人”都是不正常的现象,属于可以、应该谴责的行为——假如老翁再被捉去当兵,这一家老少三代至少三口人就可能没有活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