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合作建房,从2005年4月4日成立“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到现在已经发展了两年多。但很多媒体的错误宣传(某些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故意),让很多老百姓很容易混淆“合作建房”和“集资建房”这两个概念。这里,简单澄清一下“合作建房”和“集资建房”。
希望大家不要叫错我们的名字,我们是“合作建房”。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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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企事业单位的一种特权,就是由政府直接划拨土地,由企业组织员工盖房。由于免费取得土地,又有税费优惠,且单位对员工有信用基础,以命令为前提,所以很简单。只要企业领导真心愿意搞好企业,愿意为员工谋福利,是很容易作到的,而且成功案例遍地都是。当然,集资建房,由于无偿取得土地,所以,不符合社会公平原则,已经被政府有关部门叫停。其背后,一是地方政府畏惧集资建房的低房价,而希望房价飞涨,使他们有所谓的“政绩”。二是集资建房的单位管理形式,不便于监督,容易出现资金安全、权利寻租等问题。合作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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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家一起做开发商,从市场上购买土地,请专业机构开发建设,共同监管。合作,是一种平等关系,但不是简单平等,是权利义务上的平等,尽义务越多,权利越大。但所有的权利,都受到大家的共同监督和制约,且操作透明,以非营利为原则。首先,在取得土地以前,大家要共同承担前期费用,并共同验资,出资,请银行监管,用于买地。在买到土地以前,每个人的资金,存在您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内,您要退出,可以随时取走。但在购买土地时,资金要委托银行冻结,所以,大家的钱必须转到同一个银行,还是每个人自己的账户。每个人都和银行签署监管和委托支付协议,委托银行在资金充足,价格合理,支付安全的前提下买地。如果没有买到土地,大家的资金解冻。如果买到土地,银行会提供每个人支付价款共同购地的证明。在买到土地之后,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按事前约定的方案,共同监管,招标专业机构施工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