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税改革显现两大重点监管领域,高收入人群与资本利得。
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监管,其中多处涉及到资本利得,例如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做好高收入行业工薪所得征管,尤其是各类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
上述收益都是资本利得,国税总局已经将未来税收来源的重点转向了资本利得,这是目前以及未来中国的暴利之源。以往在税收视野之外的资本利得在税收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证券市场资本利得初期监管重点集中在股权交易市场。3月份,国税总局将资本交易项目(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项目)作为2011年税务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列为全国税务稽查要点。
这是一个好现象,资本利得必须着眼于斩断利益输送链条、斩断暴利,着眼于保护普通投资者。
89号文就是这样的一个通知。国税总局一份名为《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89号)的内部回函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南京浦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以其所持该公司股权评估增值后,参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其取得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苏宁环球实际控制人张桂平父子将被征收高达10亿元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