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先生“还绑架了法律”。他说:“我是执法者,应该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他以一个“冷酷”的执法者为荣。他认为法律可以对抗人道。笔者已经另文分析过,即便目前这些“可以推导出强拆”的正在等待改革的“恶法劣规”,也并不意味着支持消灭以死相抗者的生命的暴行。无视生命的强拆,只是恶吏们对现行法律的恶意发挥。而人道,必须是高于一切法律的自然法!可悲的是,中国缺乏这方面的启蒙,在这一点上,我并不特别谴责钟先生,因为他有太多的同类。今天的中国,在某种意义上令人想起法国革命时期的某种现实。前面提到的笔者那篇未能发表的文稿引用过雨果在《九三年》中告诫革命者的话:在所有的革命的正义之上,还有至高无上的人道主义。何况,今天城市土地和屋权争夺,只是和平时期的“经济革命”,不应该升级为社会暴力,怎么能有“高于人道的法律”呢?
最后概括地说一下我的意见:一,钟昌林先生在“同情心”方面输于某些高等动物;二,他放弃了作为人类尊严的思考的权利;三,他不知道人道主义。所以,说他“不是人”,并不是骂他。我非常希望他觉得还是做人好,还要争人格,认为笔者的言论对他构成了“非法攻击”,从而起诉笔者。那么,我将感到很幸运,并且愉快应诉。
(作者何三畏系南方人物周刊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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