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官员揭秘假身份证横行:公安局局长签字就能办》一文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却令笔者大吃一惊。原来公安管理身份证、户口是“外紧内松”,对外严格,对内儿戏。而“局长签字”的背后,无疑是“权钱交易”、“权权交易”。
而最令人惊讶的是,公安人员违法违规替他人办理身份证,却鲜见有人被判刑。
比如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却未见直接伪造、买卖证件的警察被判刑,你让老百姓怎么看待“公平”?
就该案目前的处理进程,我怀疑核发多张身份证对于公安系统来说,或被视为“小菜一碟”了。
比如樊红伟明显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且有敛财迹象。可该事件被曝光之后,花几分钟就能轻松搞清“樊红伟是否真有8个身份证”的山西省公安厅,却并未对其采取相应的措施,竟然让樊红伟“目前还在正常上班”。
我倒是要问一问山西省公安厅:处理“自家人”真的就那么难吗?难道公安局局长多办几个身份证,对你们来说是无伤大雅还是见怪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