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同时,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时,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审判长王立新介绍说,受贿数额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一个重要量刑情节,但并非唯一量刑情节。在对受贿犯罪分子量刑时,不仅要依据其犯罪数额,而且还要根据其受贿情节、受贿行为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综合因素全面考虑。王立新表示,文强受贿121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对重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文强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社会危害性极大,显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当其罪。
然而,对于一审判决死刑,文强没什么反应,很平静,未当庭表示上诉。据悉:文强昨日已表示要上诉。(6)文强要上诉,至少表明了几个方面的意思:其一,文强对一审判决不服;其二,文强珍惜自己的公民权利;其三,文强知道,是亮底牌的时候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文强的最后命运,真的还有一个变数呢。文强被判死刑,文强真的死了?文强被判死刑,文强真的死了??文强被判死刑,文强真的死了???谁能肯定?那我们拭目以待。注明:(1)参见(《快讯: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一审被判死刑(图)》2010年04月14日16:46:21华龙网)(2)参见(《快讯:文强等5人未当庭表示上诉(图)》2010年04月14日16:56:04华龙网)(3)参见(《李庄抗议一审判决律师要求二审与证人对质》2010年01月09日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