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言止于逮捕?
(新闻点评·2008
年7
月15
日)
点
:14
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编造、散布谣言的郏啸寅以涉嫌诽谤罪批准逮捕。……2008年7月2日下午,郏啸寅编造了题为《上海袭警事件内幕》的文章,虚构杨佳因被闸北公安分局民警打伤生殖器、丧失生育能力而萌生报复袭警等内容,在网上多次发布、张贴,并被其他网站大量转载。
——《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编造、散布谣言者郑啸寅》,新华网上海7月14日电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7/14/content_8545047.htm
评
:谣言止于真相。郑编“事件内幕”为何属于谣言,把内幕揭开公布真相,即可明白。按上海警方的说法,去年10
月5
日“杨佳在接受盘查时拒绝配合民警工作,态度恶劣,辱骂民警,并不断拨打投诉电话称遭到民警殴打。对此,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经核查后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上海公安机关公布袭警案案发原因》,新华网2008
年7
月8
日)这个说法除了未说有何法律规定公民接受警察盘查必须态度良好以及何为态度良好以外,已经说明真相了。不过它又说事后“为了平息此事,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先后两次赴京调解”,这就使人怀疑,他们一次再次不远千里跑到北京杨家去“调解”什么?难道要把“执法依法有据”调解成违法无据,把“无不当”调解成有不当?或者究竟还存在理亏法亏的地方需要调解?那么亏在哪里?如果并非亏在打人,或虽打而未打击生殖器,或虽打击生殖器而未打伤它,或虽打伤它而未使人“丧失生育能力”,只须公布出来,郑某的谣言都立即可破。可惜现在的办法只是“批准逮捕”!
人是可以逮捕的,可是逮捕谣言,办得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