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恩光显然也是一名“假博士”。
卢恩光担任民办教师后就一直在工作,而且仕途十分顺溜,也没看到他脱产学习的经历,可他竟然是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与涉嫌“六宗罪”的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长武长顺是同校在职博士)。以笔者观察,卢恩光“假博士”概率应该在99%。
而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卢恩光这个十足的“假博士”还总想把自己弄成“真博士”。
他还煞有介事地拥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也不知道怎么就弄了顶“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称。更为尴尬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还那么密切配合卢恩光获得以上头衔。
行文至此,猛然看到《北京青年报》公众号“政知圈”一篇题为《司法部首虎卢恩光的3种身份》的文章,发现卢恩光还有更“牛逼”的地方。
比如“跨界”论文也写得那么好。
他在中国知网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文章,不但有《侦查讯问程序改革研究》、《论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完善》这样的法学方面论文,还有《传媒业经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我国报业集团的协同治理结构》、《我国报业集团三维绩效均衡治理模式》、《我国报业集团的经营环境与经营对策》这类专业媒体人的学术论文。合理的怀疑是,这些论文至少有的是由他人捉刀,甚至全部由他人捉刀。
卢恩光也是“光环绕身”,从山东省劳动模范到全国劳动模范。
卢恩光还和武长顺一样,都是发明家,由他发明的玻璃口杯获得多项国家专利,期间还有他的专利被别人假冒的情况,那件事也成为第一例假冒专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