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2
月15
日凌晨电
:今天凌晨获得最新消息,山西洪洞“12.5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宏亮,已于14
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出事煤矿的肇事矿长被抓住了,是的,我们应该庆幸,但是我们能高兴吗?我们高兴不起来。抓住王宏亮又能如何?最多又多了一个受处理的人而已,抓住王宏亮那些死去的人能再复活吗?抓住他,近年频发的矿难就能因此不再发生吗?很显然,也不能。
惩治是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对涉事矿主的打击力度,加大惩处措施,杀一儆百、杀鸡骇猴。但很显然,这只是一种消极的时候措施。真的杀了一只鸡猴子们就老实了?从近年来的诸多事实看,鸡是杀得不少,但是猴子却没有吓倒一个。在暴利的诱惑下,猴子们依然是我行我素大闹花果山。如果不采取制度性措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恐怕仍是抓了一个王宏亮,估计还会有不少的“后来人”。
按我国的现行制度,矿业资源是国家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属于全民所有的矿业资源,对煤炭的开采,应该在国家许可和指导下规范地进行。但是事实上,在暴利的唆使下,很多地方官员只顾眼前利益,盲目追求GDP
的高速增长,默许非法矿主开挖,对开矿挖煤监督管理失之过软,甚至有个别的甘愿充当不法煤矿、安全设施不合格的煤矿的保护伞。有的煤矿私挖私采,有的煤矿安全设施不足,安全意识不够,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不到位,这些都是导致矿难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而上级的检查也不过是一阵风,来了就认真点负责点,检查组一离开,马上又照样我行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