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警方审讯,杨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今年39岁的杨某家住海门市开发区富三村,平时一直在北上海装饰城做三轮摩托车运输生意。 2007年年初的一天,在海门市开发区某制衣厂从事服装加工工作的徐某偶然认识了杨某,两人一见倾心。当得知杨某离异单身时,平时一直得不到丈夫关爱的徐某更是对其一往情深,两人当即互留了手机号码。随着两人交往的日趋频繁,感情迅速升温,很快住在了一起。两人约定于今年1月23日以编造出国打工为名私奔。当日,受害人徐某带着27500元现金去找杨某,但因徐某丈夫一路送行没有成功,双方又约定第二天再见面。但杨某当晚思前想后,对此事犹豫起来,同时又想到徐某身上带着2万多现金,手头正缺钱过年的杨某于是起了杀人劫财的歹念。 1月24日下午2时,杨某带着铁榔头、预制砖、尼龙绳等作案工具,将受害人徐某约至常乐胜镇一偏僻小路,乘徐某不备,用榔头将坐在三轮车后的徐某击昏,并取走其包内的27500元钱和一部手机。
由于担心徐某醒后喊叫,杨某又朝其头部猛击了几下,再用手掐住徐某的喉咙。见徐某完全不动了,杨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系上预制砖绑在徐某腰部,又用红色毛毯盖住,装上三轮车后沿路向西离开。当行至常乐镇新官河沿官桥行人稀少地段时,杨某将尸体抛于河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海门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