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陈局长更有“魄力”,在他眼里,法律规定只不过是摆设。为了亲情、友谊他可以无缘无故地解雇尚在哺乳期的员工,打造“亲友团就业基地”。从这一点上来看,韩峰先生只能“自惭形秽”了,他更喜欢做一些类似偷情等见不得人的勾当。其二,陈局长的人脉更“强大”。面对网友的举报。2010年11月之前,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就已经对此事进行了第一次调查。据该局人事劳资处调查组2010年11月2日发给汕尾市委宣传部的调查情况称,“据初步调查,反映的情况基本失实。”按照我的理解,“基本失实”基本上可以“翻译”成暗箱操作。估计韩局长这方面的“能力”也比不过陈局长吧。其三,陈局长更有“经济头脑”。同样是在烟草局里当Boss,陈私底下居然还干起了“回购倒卖香烟”的“兼职”。
这些事实可能还只是冰山一角,跟许多朋友一样,我也盼望着相关部门的调查能够抓紧进行,让真相早日大白于世。另外,忍不住再问一句,会不会有比这两位更牛的烟草局长呢?很难说,只要垄断经营体制不改革,只要腐败风气清除不尽,说不定哪天在某地又出了个有第三种“癖好”的烟草局局长。无奈,我等普通人不是“斗牛士”,只能当个比贪官有良知的观众,无事闲言碎语几句,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