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间,徐淡庐与王尔康已为李宗仁、郭德洁、程思远3人回国作了具体安排。徐淡庐说:“我们当时认为,李宗仁等仍以秘密方式回国为好,以免发生阻碍。我们具体指出,待程思远与李宗仁夫妇回合后,李等尽快各持原有护照公开乘瑞士航空公司飞机经巴基斯坦赴远东等地旅游。李等离开瑞士前即由我使馆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3份,待他们到达卡拉奇机场后立即由我驻巴基斯坦大使馆迅速接往大使馆住下 ,然后再换持新发护照于妥当时间乘巴基斯坦航空公司飞我国广州、上海两地班机直飞国内。部已基本同意这种安排,并将电告驻巴基斯坦大使丁国钰妥为安排。部里还复电,希望吴尚鹰暂不回国,留在国外做争取孙科的工作。我们第二次见李宗仁夫妇主要谈了以下几点:一、国内欢迎他们回到祖国;二、回国的路线方式等已作妥善安排,行动必须保持秘密,避免发生意外,做到旅行顺利。
因此不宜在国外举行记者招待会,留待回国以后再商;三、告以吴尚鹰暂不回国。” 徐淡庐还说:“程思远于6月28日到达瑞士和李宗仁夫妇回合后,曾从7月9日先后到我驻瑞士大使馆两三次,他主要反映了有关李宗仁夫妇一般的情况,其中重要的只有一个叫陈秀兰的女人从香港到苏黎士进行不可告人的活动,他正在寻找李的住处,要见他们,并称将特约另一位叫白瑞娟(白崇禧的堂妹,时任日本航空公司的会计)的由港赴美,途中经苏黎士停留,借旅游之名,共同往晤李宗仁夫妇。程告知我们,李宗仁同陈、白两人均相遇,李闻知她们的活动略显紧张,表示愿意早日离开瑞士回国。1965年7月11日部发来特急电,主要内容三点:一、中央同意李宗仁夫妇和程思远经巴基斯坦回国;二、同意持原执照离开瑞士,另由使馆发给护照,到达巴基斯坦启用;三、李宗仁要求公开发表一项声明,待回国磋商后再办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