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不吃狗肉,但我长大以后,却一直对狗本身没什么好印象。主要是我觉得,中国的民生问题太艰难,大部分连人的日子还不好过,养一条狗跟养爹似的,不是那么回事。所以我有一个很顽固的成见——我知道绝对是成见,所以咱博上有姐姐妹妹或有类似的行为,请不要和我今天的说法较真,就是我一见小区里,甚至马路上、公交车上有人牵着一条狗,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我觉得这是一种很空虚、很无聊很没有高尚追求的那种,有的人,或许就像赵本山的《刘老根》里表现的那种女人那样,并不知道人家抱狗的原因在那里,于是就在那里为抱狗而抱狗,在那里附庸风雅,很有点东施效颦的意思。更有许多无聊的男人或女人,他们只顾忌自己在养狗时的快感,而忽略,或者根本就不管别人的感受,比如说,第一不按规定拴着牵着,搞得一路上的人很害怕很不安,或者狗随地大小便,主人也不采取什么措施,搞得公共环境很是不堪。
还有呢,有人家养狗,搞的四邻不安。比如我家的楼上,不知是哪一楼,就养着一条狗,没事就在那里叫啊叫的,有时候会叫上一整天,叫得人实在是心里烦,搞得我连博客都写不下去,所以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我家楼上有条狗》,我是连人带狗一齐骂,可惜那狗看不懂我的文章,狗的主人也看不懂,所以不管我怎么骂,那狗该叫还是叫,我真的没什么办法。我不知道是不是把我不喜欢狗的原因说清楚了。
但我不喜欢狗,并不能说明这狗就罪该万死。就好像我们可能不喜欢张而喜欢李,其实有时候这只是个人的爱好而已,毫无理由的,所以,一个人,不应该把自己的好恶,硬性地加以推广,所以我上边说的好恶,只代表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