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工总厂洗煤车间时,雷锋上下班总是穿着一套工厂发的劳动服和大头鞋,业余时间也还是这种打扮,同事们都劝他去买件流行的皮夹克,雷锋刚开始不同意,后来在几个女老乡的再三鼓动下,雷锋终于去商场里购置了平生最豪华的一整套新衣:一件棕黑色的天津公私合营华光皮件厂出品的“光荣花”牌皮夹克,定价44元人民币,一条深蓝色的料子裤,一双黑色皮鞋,还买了一瓶“友谊牌”雪花膏。在宿舍里,雷锋一穿上新衣服,形象大变,同事们赞不绝口,都说“现代化的工人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后来同事们却很少再见到雷锋穿他的新衣服,只穿过一次皮鞋和工友们去跳舞。雷锋在老乡的教导下也学会了跳舞,当时中苏两国关系很好,中国不少东西都学苏联,跳舞就是其中的业余活动。 雷锋很少穿皮夹克,有一次大家问他为什么不穿了,开始他推说是穿着不自然,不舒服,后来见瞒不过,就拿出了一封信。
原来,雷锋来鞍钢之后,仍向望城县委的领导写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就在雷锋买回新衣服不久,曾收到县里领导的一封信,说希望雷锋在伟大的工人阶级队伍中,艰苦奋斗,永不忘本,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真正的工人……这封信让雷锋的内心很不安,觉得自己从农场刚到钢铁厂没几个月,还在学徒期间,工作还谈不上任何贡献,就讲究起穿戴来,有点忘本了,于是就不再把皮夹克穿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