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被告人吴志剑等人利用虚假产权证先后和200多名承租者签订了承包合同,骗取租金约1.02亿元人民币。扣除案后退还给承租者的部分租金,尚有赃款2036万多元没有退还,构成合同诈骗罪。
人物简介
吴志剑:男,1960年出生,湖南常德人。1985年,携带800元来到深圳,承包经营了华东商场,半年后获利17万元。之后,吴建起食品厂和真皮加工厂,并参股其他企业。1988年7月,吴在深圳市即拍得28张出租车营运牌,随后组建了“国润”、“奥润”、“运华”和“安润”多家小汽车公司,此后涉足房地产业。2000年,《福布斯》统计吴的个人资产为1.15亿美元,位居中国大陆富豪榜第26名;在上海《新财经》评选的“中国十大富豪”,吴被排在第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