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亿国有水电站1千万贱卖职工流离失所阴谋和阳谋?
孙殿义,呼玛县国有团结水电站职工,现失业。原籍山东潍坊,1974年闯关东道呼玛县,参与了当年的呼玛县宽河水电站建设和1992年开始的水电站改建工程——团结水电站建设。孙殿义受46明电站职工委托开展了一系列揭露团结水电站廉价贱卖活动、信息公开申请活动等。
团结水电站是呼玛县唯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1992年在原宽河水电站基础上累计投资2亿3000万元人民币、历经13年建成。(政府投资3000万元,截至2005年年底银行贷款本息约2亿元左右)团结水电站有职工46人。由于团结水电站建设周期长,2005年刚刚建成,银行在2005年年底作为不良贷款对该资产进行处置,呼玛县政府以1000万元回购银行2亿元债务。从此,团结水电站不欠任何外债,资产总值约6-10亿元。
就在此时,时任呼玛县县长的王开明,未经团结水电站职工讨论和安置职工,也没有对电站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更没有安置国有资产产权处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产权处置审批程序,就草率决定将团结水电站以1000万元人民币,卖给了刚刚成立的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孙殿义说,当时我们46名职工想集资按照投资款项2亿多元买下团结水电站,时任县长王开明不同意,坚持以1000万元卖给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据孙殿义和电站职工了解情况是,信昌公司仅付款740万元,县财政垫支260万元完成了团结水电站产权出售(事后信昌公司以电站作抵押银行贷款还了财政的260万元)。水电站占地数千亩和河流水资源,县里也免除了电站的土地出让金使用费、交易的相关税费。孙殿义和电站职工、以及呼玛县民众怀疑信昌公司的幕后老板是王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