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柯基不是保护动物,但它依然是一条生命,应该被尊重和善待,虽不是法定权利,但是基于人性!何某在狗主讨还狗过程中,心理变态,以折磨狗主虐待狗狗为乐,甚至发展到摔死狗狗报复,尽管本人不承认,说是把狗狗用布条放下过程中意外死亡,但是柯基因她而死是事实!对这样的行为人神共愤,警方却认为不构成损坏公私财物,只拘留七天,连罚款都没有,能服众么?
因岳父酒驾被拘留十天罚款三千,女婿朋友圈骂了一句交警,都要被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那么何某对狗主多有侮辱之词,更有恐吓之实,何以轻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骂一句警察都要被重处,调戏折磨狗主半月,虐待狗狗直至其死亡,最后只拘留七天,公平在哪里?难道只因狗主网络曝光,给当地警方造成舆论负面影响,就要重处以警告报复?
执法是为了维护公序良俗法律道义,试问警方,这样的处理结果,能让公众对法律产生敬畏,对我国司法树立信心?难怪有人说我国的法律是为保护坏人而设的!好人维权时就要处处拿法律的鞭子约束自己,稍有出格就要重重严惩;坏人做恶算账时,处处维护恶人权益,这个不算那个不是,何着这片土地是恶人乐园?
执法不是和稀泥,不是各打五十大板!事情有前因后果,犯错有大有小,承担的责任怎么能一样?真要是彰显出公平正义,又岂会民愤滔天?看多这样的案例,只会让公众对司法失去信心,以后遇事不是理性靠法律维权,而是选择用拳头去暴力私了!反正只要不出人命,托人找关系打伤顶多赔钱!因为公众已经接受有背景的妖怪都会被救走,没背景的才会被法律处理的社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