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院发现是铊中毒后,很快打电话报警,家长则打电话给清华保卫处,告诉对方有人投毒害朱令。结果清华的保安们做出了一项极其愚蠢的举动,就是打电话给朱令的宿舍,告诉她们有人投毒谋杀朱令,让她们保管好朱令的个人物品。于是十几天后警察来搜查时,那些东西(最重要的是朱令的洗漱用品)已经在五一期间“失窃”了。在这里我想说,保卫处打电话给朱令的宿舍,告诉她们有人投毒谋杀朱令,让她们保管好朱令的个人物品,也就是说当时只有朱令宿舍的这几个人知道朱令是被人投毒的,警察要来搜查,其他人并不知道,怎么会有“失窃”呢?可能有人会说是这几个人走漏了风声,那么我想问,如果朱令的这3个室友真是清白的话,作为清华的高材生,听到保卫处打来的电话后会怎么做?1是保密2想方设法保护好朱令的物品,因为这才是她们自证清白的证据。
三、依据孙维的家庭背景,孙维有作案的胆量,若换成平头老百姓有那贼心也没那贼胆,因为投毒是故意谋杀罪是要绳之以法的,况且同学间的矛盾不是妒嫉就是些鸡毛蒜头的事,何至于此?只有那些认为即使杀了人还不会受到法律制裁的人才会视生命如草芥,因为趋利避害本就是人类的本性。
四、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属案情“只剩一层窗户纸了”;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也曾说“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从这里看警方十有八九已知道凶手是谁,但为何警方在调查和讯问了孙维后不久就快快了结了呢?不再调查和另找嫌疑人?最大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其单位对警方施加了不可抗拒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