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李玫瑾评马加爵和药家鑫
我首先尊重李玫瑾教授的人格,无论她如何评论,我都坚定的支持她具有发表学术见解的自由,就像我坚定的支持那些反对他的人具有同样的自由一样。但,我憎恶那些泼妇骂街式的人身攻击,有理说理,谩骂是国民劣根性的疯狂生长。
我只是粗略的浏览了李玫瑾教授对犯罪人心理的剖析,对她的学术思想不甚明了,但我认为她对马加爵和药家鑫的心理分析尽管算细致,但,她的出发点也算具有人类良知的关怀,她一直标榜自己不是只是将罪犯作为一个罪犯,而是作为一个人来看待,我想,读过佛洛依德或研究过犯罪心理学的人都明白,正常人跟不正常的人,其界定是如此的模糊,就跟佛家常说的,善恶只在一念之间。人的行为确实具有应激性,这不容置疑。
但是,李玫瑾教授将马加爵杀人界定为人格心理缺陷,将药家鑫的杀人界定为强迫性的弹钢琴形成的习惯性冲动,显然太过专注于、钟爱于罪犯了,他的家境好能买得起钢琴、并弹钢琴,而马加爵家境贫寒、平时寡言少语就是人格缺陷,就该杀、痛快的杀,而那个富裕家境的受过“良好教育”的药家鑫就很值得同情?你不知道马加爵也受过类似的专业训练:据说,他的同室同学往他被子里撒尿,平时瞧不起还倒罢了,言语上行为上将人家作为劣等公民也就罢了,你往人家被子里撒尿,也太过分了吧?如果这个细节是真实的,那么,马加爵就有逼上梁山的无奈,为什么不这样为他辩护而可以为那个富裕家境的药家鑫辩护?是不是也像向马加爵被子里撒尿的同室同学那样具有“人文关怀、悲悯的情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