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3月,汪精卫与黄复生、喻培伦等同盟会员一起来到了北京,伺机刺杀摄政王载沣。为什么是摄政王载沣呢?很简单。他当时是清廷的实际统治者,掌控实权。杀了他,能够产生最大的影响。当然,刺杀难度也不是一般人所能比拟。
载沣每天上下班的路线都很固定,而且都会经过鼓楼大街。汪精卫们开始想在鼓楼大街旁边的一堵矮墙上扔炸弹,炸死载沣。没料到那几天鼓楼大街在修路,载沣改道了。于是又改计划。什刹海旁的甘水桥下就成为最佳的爆破地点。那地方三面环水,人烟稀少,端的是作案胜地。
4月2日凌晨,汪精卫与黄复生、喻培伦等来到甘水桥,在桥下挖坑埋起了炸弹。几个人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突然来了几个警察和宪兵。他们赶紧撤离,但由于炸弹太沉,没能搬走。事情就这样败露了。没过几天,汪精卫和黄复生就在出租屋被军警抓获。
吊诡的是,最先发现埋炸弹的人并不是警察,而是一位完全不相干的局外人。有两种说法,一说此人是附近居民,凌晨起来出去小便,见桥下影影绰绰,以为是埋赃的小偷。一说是一位赶大车的,妻子三天三夜未归,丫出门散心,见到汪精卫他们鬼鬼祟祟,以为是奸夫淫妇正在办好事,就报警准备捉奸。
谋杀摄政王,当然是死罪一条。可是在审讯的时候,汪精卫和黄复生都表现出了大无畏的革命牺牲精神。他们都争当主谋,希望牺牲自己,保存队友。汪精卫在狱中无事,每日作诗。其中最有名的一首是《被逮口占》(又名《慷慨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