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铲除所谓的“江湖”土壤
王甄言
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山西“黑老大”程三这事儿做得太疯狂了,气焰太嚣张了,引发了全社会的集体担忧,尤其担心被摹仿、被复制,则是对法治社会的极大漠视和讽刺,是对司法的极大挑衅。因此,对这起“黑老大”出狱的疯狂之举予以惩罚,既维护了法制尊严,也大快人心,公众无不拍手称快。
对普通百姓而言,“黑社会”分子的存在,是对公共安全的威胁,他们有的为亡命之徒,无恶不作,随时会对弱者欺凌,必然会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伤害,令人感到不安。而“黑老大”疯狂,“黑社会”气焰嚣张,出狱后立即“炫耀”其势力,试图东山再起,既是对法制的蔑视,也是对司法部门的挑衅,更令公众感到十分担忧——他日会不会遭“黑社会”的欺负,心里七上八下。所以,对“黑老大”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予以打击,既符合法律,又符合民意,既维护了公共的安全感,又震慑了“黑社会”,一举多得。
要看到的是,“黑老大”之所以“风光”,之所以嚣张,因其有肥沃的生存土壤。首先,当地社会有一群无业游民,好吃懒做,专门“混”社会,非法集结在一起,靠巧取豪夺发财起家。其次,当地有的人法制意识非常淡薄,对“黑社会”的行为不担不抵制,且害怕被欺负,对“黑社会”刻意逢迎,将其捧为座上宾,有意无意地拉拢、攀附。由于“黑社会”受到不少人的另类“尊重”,结果,是非更加颠倒,致其更加娇纵,气焰更加嚣张。再者,“黑社会”有复杂的关系网,其中不乏结交了权贵,得到了默许或暗中支持,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