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问号,我们的干部任用的规则究竟怎么啦?难道包养二奶真的合情合理,还是玩女人不在干部“德、能、勤、绩”考察之列?还是另有原因?依我看,包养二奶也好,蓄养情人也罢,都不合情,也不合理,不但为党纪政纪所不容,而且为社会道德所谴责。古语有云:“万恶淫为首”。到今天这个古训在社会道德里仍然为多数人所认同。作为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岂能例外?
那么玩弄女性、狎妓嫖娼不是任用干部的考察内容?我看也不是。按我们党的组织原则,但凡干部在任职前,都要进行组织考察,而所列各项中德是置于第一位的。德是什么?德就是生活作风、忠奸虚假、为人品行等。很显然,生活作风(当然包括有无婚外性伙伴)如何是不能不问不查的。不用问,党纪国法是严格反对党员干部有婚外性行为的。
一条是社会伦理道德不允许,一条是党纪国法所不容,那么这些人怎么又能一面贪腐,一面又荣升呢?不用问,这一定是我们的干部路线、干部任用环节出了问题。
问题之一,只看政绩,严重忽略干部生活作风问题。比如海南的谢明中,就是以辉煌的经济指标掩盖了生活作风问题。从海南“第一清官”变成了“海南第一贪”,严重背离了我们党“德才兼备”的用人准则。
问题之二,有强大的保护伞,得过且过,不予细查深究。比如长春市的米风山,就有上到中央级的保护伞,下到为其保镖的喽啰,重“官意”不重民意,使腐败分子得以荣升重用。党的群众路线已经被严重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