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这个玩笑,电视台并没有播出,也根本不会播出,行内的人都已知道,这种调侃,其实是录制节目过程中一种调料。所以,司马南现场的言行即使不得体也不可能造成什么社会危害。如果不是因为博文作者眼明手快将那一幕写到新浪博客,这个玩笑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尽管这个玩笑是本人与“娱乐天王”吴宗宪先生共同完成的,其生命也绝不会超过两个小时,不会超出农业电影制片厂千米演播室的物理空间。
罪状之二是“乱掉书袋”。
文章批评我在演播现场信口胡诌歪诗,称我的“写诗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他独家发现,观众对我诵诗的反应是“鸦雀无声,昏昏欲睡”。文章里这种说法,部分是事实,部分不是事实。
论诗词歌赋能力,笔者的确是很差,差到业余级别里的业余,差到平仄并不分,词牌一锅粥,但是,笔者向来不畏羞辱,向善好学,有关公面前耍大刀的无知无畏,故虽然很差,但不会差到“羞于见人”。
对我这种不知羞耻的诗歌爱好者,最大的鄙视,不是到网上去批评他的诗写得多么糟糕,而是不睬他、不吊他、臊着他。
现场观众大约也不一样。这位作者“昏昏欲睡”,但也有若干人乐此不疲。大约是为了照顾我脆弱的自尊